妊娠併發症的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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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併發症較多,部分疾病由妊娠導致,如妊娠期糖尿病、高血壓。或由於部分患者妊娠前有內科或外科疾患,妊娠後病情加重或未得到良好控制,如糖尿病、高血壓、肝腎疾病、免疫系統疾病、外科系統疾病,爲妊娠併發症範疇,如妊娠合併腎結石、妊娠合併膽結石、妊娠合併膽囊炎等。

妊娠併發症的病因

孕婦在懷孕期間是屬於特別重要的時期,在這段特殊的時期裏,孕婦需要注意的事情有很多,尤其是需要注意在懷孕期間很多比較常見的疾病,這對於很多孕婦來說都是特別關注的問題。那麼,妊娠併發症的病因有哪些?下面就帶大家瞭解一下吧。
  妊娠高血壓,懷孕前或懷孕前12周出現高血壓,這種孕婦通常有特發性高血壓,即非懷孕所引起的高血壓。在懷孕20周之後出現高血壓即收縮壓高於140或舒張壓高於90,或妊娠後期之血壓比早期收縮壓升高30或舒張壓升高15,稱爲妊娠高血壓。子癇前症,若有妊娠高血壓外加水腫或蛋白尿,或二者則稱子癇前症。而子癇前症又合併抽搐則稱之子癇症,母親及胎兒的死亡率特別高。妊娠糖尿病是指懷孕前未患糖尿病,而在懷孕時纔出現高血糖的現象。
  妊娠期心臟病是產科常見的嚴重併發症,尤其是合併心力衰竭時病情更加危重,是導致孕產婦和圍生兒死亡的直接原因,嚴重影響母嬰的生命安全。妊娠期心臟病致心力衰竭治療原則:合理用藥、選擇合適的分娩方式和時機終止妊娠是治療妊娠期心臟病合併心力衰竭的關鍵處理措施。
  預防妊娠併發症,產前檢查是特別重要的,從確定妊娠之日起進行孕期檢查,妊娠14-21周(最佳時間爲15-18周)進行唐氏篩查,孕婦年齡不限,但年齡大的孕婦陽性率較高。按末次月經的第一天計算,月份減3日數加7,月份小於3的加9,日數仍加7,即爲預產期。
  妊娠情況:孕婦年齡、妊娠次數、產次(妊娠28周以上自陰道分娩次數)、本次妊娠情況(有無頭痛、頭昏、眼花、噁心、嘔吐、心慌、氣短、水腫及陰道流血等)、過去分娩史以及既往健康情況(如有無心臟病、高血壓等)作爲對妊娠及分娩處理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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