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內做四次B超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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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超對降低圍生期新生嬰兒致死率、確保優生有積極主動的實際意義。那麼懷孕期間能做幾回B超呢?據陝西友誼醫院婦產科醫生辦公室副主任張芩詳細介紹,醫藥學上並不認爲B超對胎兒產生有影響,可是都不提議做得過度經常。

懷孕期間內做四次B超最好

一切正常狀況下,懷孕期間做四次B超就充足了,分別是:

懷孕初期1次:在閉經6星期過後,12周以前,除開婦產科基本檢

查以外,應根據B超明確宮腔內妊娠是不是一切正常。比如子宮腔探察不上一切妊娠跡象,而在宮腔內外探到出現異常的腫塊,融合別的的臨牀症狀和實驗室檢查結果就可以考慮到生化妊娠的很有可能。因此一般倡導於懷孕初期根據做B超確立是不是一切正常妊娠或雙胞胎寶寶等。

孕中期2次:大概在16周-20周必須做第二次B超,能夠掌握胎兒成長髮育大致狀況,明確胎兒是不是存有畸型。若有畸型,這時中斷妊娠 (需依據婦科醫生提議及有關現行政策),是較爲適合的。

在28周-32周做第三次B超,這時能夠依據胎兒的頭徑、人體骨骼的精確測量可能胎兒的休重,確立胎兒的胎位,來預測分析孕媽媽是不是可以陰道分娩,關鍵具有調節胎位的功效。

孕晚期1次:在38周之後到產期前做第四次B超,能夠確立孕婦羊水是多少和胎盤的功能,及其胎兒有沒有臍帶繞頸。如果有羊水偏少,胎盤鈣化,胎兒臍帶繞頸,需融合臨牀醫學再考慮到是不是再次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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