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心監護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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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心監護的時間

一般情況下,妊娠15周前,不可進行自我監護。對於孕15~28周的孕婦,每天測3次,每次1分鐘是安全的。對於孕28周以後的孕婦,胎兒分化完全,可以加長監護的時間和次數。對於孕35周以後的高危孕婦(例如:合併妊高徵、甲亢等的孕婦),應住院用胎心監護儀持續監護胎心,如有必要,可長時間(超過1小時)持續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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