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建立寶寶的物權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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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創建小寶寶的物權意識呢?

怎樣建立寶寶的物權觀念

1歲半上下,小寶寶正處在語言表達、姿勢的快速增長期,與此同時也是孩子的物權觀念的萌芽,這一期內,孩子有時候會根據語言表達,有時候會用姿勢來佔據自身喜愛的小玩具和東西,因而,這一年齡層是塑造孩子學習培訓身心健康相處,塑造優良個性化的開始。孩子王道,不明白尊重他人的物權,確實令父母憂慮。除開立即糾正孩子不合理的個人行爲外,最重要的是,掌握其身後緣故,預防孩子的不良習慣,如打架鬥毆、王道等發生。那麼日常日常生活,父母應如何教育孩子尊重他人的物權呢?

● 傳遞“輪着”、“使用”的意識

一般孩子爭奪或撕爛他人的東西,有可能是由於好奇心,這時父母應藉機傳遞孩子“輪着”、“使用”的意識。對他說:“短針來到5的情況下,你纔可以玩這些拼圖圖片,如今讓小弟先玩。”或者“那就是親姐姐的彩色筆,你需要先問親姐姐願不願出借你!”

簽訂規定

激勵孩子要想哪些要跟大人講,要求在公共場合或他人家中,哪些東西是能夠拿的,什麼叫不能的。最基本上的規定是:“要想哪些,在拿起來以前,先了解大人能不能。”

● 讓孩子瞭解一切要商議

孩子還小,或許不瞭解爲何見到喜愛的東西不可以取走,這時候父母能夠那樣回覆她們:“假如你要想這一東西,能夠告知母親,讓我看看能不能?”讓親子游中間,能夠有“談”和“商議”的空間。

● 搞清楚“偷”與“借”的區別

父母務必讓孩子一目瞭然借與偷中間的差別以及不一樣的不良影響,如果你對孩子說:“不能私拿他人的東西”時,使他掌握“偷”,不是對的個人行爲,不是被容許的。

● 爲拿(偷)東西付出應有的代價

爲了更好地協助孩子掌握,隨便拿別人東西不是對的個人行爲,是需付出應有的代價的。當孩子有不當行爲時,父母能夠罰他做一些附加的工作中,或者要他捨棄一樣他很愛惜的物件,使他一樣覺得喪失鍾愛東西的痛楚體會。

● 將拿(偷)的東西償還

孩子拿(偷)了他人的東西,還得自身償還;假如必須,父母能夠隨同孩子一起去。父母若發覺孩子拿(偷)他人東西時,先要掌握其動因,再做適度的解決。父母能夠指責和懲罰他,但別忘記孩子也是有自尊,父母若能重視孩子,孩子就學會尊重自身,擁有自尊,就不容易隨便去拿(偷),或者做別的不太好的事了。

● 學習分享

當家裏來小孩子造訪時,恰好是大孩子學習分享的黃金時間,父母能夠請大孩子爲小Baby拿玻璃奶瓶、遞嬰兒尿布或講故事,授予他使命感和責任感,藉此機會方法使他越過發展的門坎。

● 重服務承諾

解決孩子爭奪他人東西時,父母千萬別應用誘騙的方法。如隨意服務承諾:“你先把東西歸還他人,之後母親再買讓你。”講完也就忘記了,孩子一旦有上當受騙的覺得,下一次就難以再堅信父母得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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