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甲狀腺機能亢進症患者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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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甲甲狀腺機能亢進綜合徵是指妊娠期HCG水平急速增加,甲狀腺激素水平分泌增加,甲狀腺激素水平明顯下降,孕婦疲勞、恐慌、體重稍下降等甲狀腺激素高代謝的表現。這種甲狀腺機能亢進與原發性甲狀腺機能亢進不同,妊娠期甲狀腺機能亢進,促進甲狀腺受體抗體水平完全正常,原發性甲狀腺機能亢進患者促進甲狀腺受體抗體水平明顯提高。

妊娠甲狀腺機能亢進症患者的注意事項

懷孕甲狀腺機能亢進症患者的注意事項

1、已經患有甲狀腺機能亢進症的女性,在甲狀腺機能抑制正常停藥後考慮懷孕,TSH維持正常水平至少1月份考慮懷孕。因爲繼續服藥可能會影響胎兒。

2、服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的甲狀腺機能亢進症女性,一旦發現懷孕,建議立即暫停抗甲狀腺藥物,立即就醫,醫生評價能否繼續懷孕。

3、懷孕初期停藥後,監測遊離T4水平正常或接近正常時,可繼續用藥。建議孕婦每1~2周檢查一次甲功,進行臨牀評價。

4、懷孕中、晚期停藥後,如遊離T4繼續保持正常,可每2-4周監測甲狀腺功能,並評估是否繼續停藥觀察。

5、停藥後甲狀腺機能亢進症狀惡化,遊離T4水平上升的孕期婦女需要繼續使用抗甲狀腺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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